[ 胡天心 ]——(2012-11-16) / 已閱11781次
自今年8月以來,針對釣魚島問題,新一輪的中日領土紛爭及海洋權的博弈愈演愈烈。日本罔顧歷史與事實,不斷侵犯我國的領土主權,甚至上演了一幕“購島”鬧劇。而中國正是依據了《聯(lián)合國海洋法公約》,公布了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;,成為對抗日本當局荒謬行為最有力的回擊。
《聯(lián)合國海洋法公約》經過9年14次會議的討論,于1982年4月最終獲得通過。公約的制定不僅維護了各締約國的海洋權益,也為解決國際海洋紛爭提供了寶貴的方法。更重要的是它為保護海洋環(huán)境、資源和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據。截至目前,世界上已有152個國家簽署了此項公約,并獲得了聯(lián)合國的批準。其中就包括中國和日本。這就說明,中日兩國作為締約國,必須共同遵守公約中的有關內容。
領;,是一國的領海與海岸或內水(內海)之間的界限,即測定領海寬度的起算線。根據《聯(lián)合國海洋法公約》第7條的規(guī)定:在海岸線極為曲折的地方,或者如果緊接海岸有一系列島嶼,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的劃定可采用連接各適當點的直線基線法。
由于中國海岸綿長,周圍島嶼眾多,只能適用于直線基線法。所以在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周圍尋找一系列的基點就成為畫出領;的最關鍵問題。在選定基點后將其之間用直線相互連接,構成一條折線,從而確定了領;。
關于基點的確定問題,公約第7條第2款中清楚寫明:在因有三角洲和其他自然條件以致海岸線非常不穩(wěn)定之處,可沿低潮線向海最遠處選擇各適當點,而且,盡管以后低潮線發(fā)生后退現(xiàn)象,該直線基線在沿海國按照本公約加以改變以前仍然有效。
以釣魚島本島為例,由于島嶼形狀大體呈現(xiàn)為一個不規(guī)則的長圓形,地勢分布不均,北面平坦,南面相對陡峭,這為選定領;c增加了難度。同時由于島嶼四面環(huán)海,海水漲落時刻都在發(fā)生變化,難以確定海岸線的具體位置。所以在劃定基點時應以上述公約中的規(guī)定為基礎,選定低潮線中距離海水最近位置的點為基點。
領;c對于一個國家來說具有重大意義。它不僅是劃定領海基線的關鍵,更是毗連區(qū)、專屬經濟區(qū)和大陸架劃分的起點。如果基點的劃定存在問題或爭議,那么國家相關的海洋權利便得不到保障。所以要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領;c加以保護就變得十分必要。
我國通過《領海基點保護范圍選劃與保護辦法》,由國家海洋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選定保護區(qū)的具體范圍,采用增派海洋監(jiān)察進行執(zhí)法和行政人員的監(jiān)督檢查相結合,保護領;c不遭受破壞,更是為了保衛(wèi)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土主權不受侵犯。
《聯(lián)合國海洋法公約》不僅是維護締約國海洋權利的國際公約,同時也對締約國提出了相關的程序義務。根據公約第16條:沿海國應將領海基點基線海圖或地理坐標表妥為公布,并應將各該海圖和坐標表的一份副本交存于聯(lián)合國秘書長。9月13日,中國常駐聯(lián)合國代表李保東向聯(lián)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;的聲明》和相關海圖。至此,我國已履行了《聯(lián)合國海洋法公約》所規(guī)定的義務,完成了公布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;c基線所需的所有法律手續(xù)。
中國首次公布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線,對于維護領土主權具有重大意義。首先根據公約第2條,領海是國家領土的一部分,受到國家主權的支配。劃定領海基線,表明了中國對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。其次也聲明了周圍領海的主權屬于中國。同時由于釣魚島領海基線的確定,我國將擁有釣魚島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(qū),成為與日本東海劃界爭議問題最有力的佐證。
(作者單位: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法政學院、北京市大興區(qū)人民法院)